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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垄断”是柄双刃剑

  在苗木行业,常出现某个品种价格上涨、供应趋紧、市场短缺等现象,这一般是市场自我调整的结果,但也不排除有些人在暗中操作。近几年,一些苗木大户和经纪人通过各种手段,囤积居奇,哄抬苗价,搞“垄断”经营的情况时有发生。
  据笔者了解,不止一种苗木曾被“垄断”过。前两年,桃叶珊瑚货少,几个苗木经纪人联合收购,价格猛涨。2007年春,金边黄杨供应趋紧,一些经纪人采取同样的手段,使原本一株只要0.6元的金边黄杨,炒到了1元以上。目前,市场上冠幅1米的杜鹃和高度1米以上的独干红叶石楠不多见,原因之一也是被少数经纪人收购去了。
  要“垄断”某个品种,单靠某一个体经营户很难做到,其承担的风险也是很大的。一般来都是多个经纪人联合“垄断”或由某个品种的专业合作社“垄断”。
  当看到某个品种可能短缺时,一些苗木大户或经纪人便付订金大量收购。当掌握了足够量的苗木,他们便采取两方面的行动:一是先期造势,鼓吹某品种存圃量不多了;二是适当控制产品上市,制造产品供应趋紧的紧张气氛。
  虽然从事“垄断”经营可能获得高额利润,但同样面临着巨大的风险。因为,操控某一品种的大部分市场并非易事,也有人对该品种信息把握不准,导致收购的产品积压滞销,最终血本无归。另外,苗木是活体,收购的大量苗木如果在短期内处理不掉,各种成本都会加大,后患无穷。
  “垄断”经营还会影响整个苗木产业的健康发展。有些经纪人和大户“垄断”某个苗木品种后,便欺行霸市,肆意哄抬苗价,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机制。苗木的收购价不高,其销售价格却不断上涨,这既损害了苗木生产者的经济利益,又增加了绿化工程公司的用苗成本。
  各地花木协会应该能够建立健全苗木市场监控体系,加强苗木市场预测工作,形成灵敏的市场预警机制,为政府宏观调控提供准确的决策依据。同时,政府应引导行业自律,规范市场行为,确保苗木产业健康持续发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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